首次编辑:2024/11/21/20:32
最后编辑:2024/11/21/22:58
最近一直在摸鱼,逛起了博客。
这一逛起来连短视频都不刷了,挺不错的。
我先是在一个博主的友链中看到了这个叫做个站商店的博客导航网站,他和我之前上一篇随笔《逛博客》中所提到的十年之约、开往差不多是相同类型的东西,都是收录了很多个人博客。
不过个站商店最吸引我的还是它在列出博主的同时,还收集了这些博主的rss,然后在一个标签页上显示出各个博主最新发布的文章。比起只看到博主的名字和简介,能直接顺手浏览一下他们的文章的这种设计更加吸引我。
这几天逛了好多个博客,几乎每个都能让我流连。
在我的印象之中,搭建博客似乎理所应当的应该是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或者爱好者从业者干的事情,假如真的出现了不懂计算机的博主,那么相对懂计算机的博主而言应该也只是凤毛麟角。
但这几天的我逛着逛着,似乎意识到一件突破我狭小认知的事情,那就是——在十几年前,玩个人博客似乎才是互联网的主潮流。当时无论懂不懂计算机,都有着折腾属于自己独特博客的热情。直到后来QQ空间、微博等社交平台崛起,流量才迅速向这些寡头平台集中。而在这之后的网民,大多都在这些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了,甚至不知博客为何物。而对于那些计算机专业的人来说,也有专门针对他们设计的平台,例如CSDN(依托答辩,顺便骂一下)。这些个平台的出现,方便了用户,如今即便是计算机专业的人也不一定愿意动手折腾属于自己的博客,更不用说非专业选手了。这进一步削弱了博客在互联网上的存在感。到我这个年龄层的博主,真的就差不多都是计算机专业的了,这也让我产生了“搭建个人博客是计算机专业搞的事情”的错觉(我今晚还跟同学聊到这个,他也有这个错觉,所以这应该不是我的意淫吧)。
当然上面的这些只是基于我目前逛过的博主信息和他们博客中的文字片段做出的猜测,并没有什么特别可靠的依据。
逛到一个博客的博文文底有一段版权标注:
版权声明: 本文采用 BY-NC-SA 协议进行授权,如无注明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转自XXX。
这个BY-NC-SA协议
让我摸不着北,于是上网查了一下,搜到了上古大神阮一峰的一篇文章,名叫《谈谈创作共用许可证(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看了之后豁然开朗,这个东西类似于开源协议,博文作者可以选择保有对博文的某些权利,比如允许转载博文但必须署名作者,且不得修改原文。
又获得了一个新知识,这么看来我的博客又要升级一下了。
为什么会有这个思考呢?因为如果要给博文加上这个创作共用许可证的话,我就需要区分哪些页面有博文,哪些页面没有博文,毕竟像“分类”这种页面,完全没有什么版权需要保护的呀,自然不需要出现这个许可证。那么怎么区分呢……答案似乎只能是给每篇博文加点元数据了。
元数据简单说就是给博文加一些类似“写作日期”、“分类”、“作者”之类的信息,其实我的博文开头的“首次编辑”、“最后编辑”就是一种元数据。
元数据这个问题我在我的版本日志《v1.0.2改版日志(详细版)》中有提到一下,当时考虑到用不用元数据的问题是因为要处理博文的分类,因为我想让博文原稿是纯markdown的,所以我用一个取巧的办法避开了元数据。
现在看来还是不得不加这个元数据了呀。其实我看很多博客系统里的博文原稿都是有元数据存在的,只是我也嫌麻烦,就是不想多维护那点元数据(其实也可能是因为我用的markdown渲染器只能处理markdown而且扩展起来会很麻烦)。后面再看看要不要把这个事提上日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