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爷们儿》——庸人
于2021/6/13读完
首次编辑:24/8/2/11:44
最后编辑:24/8/2/19:24
今天,晚上 7 点多,把《北京爷们儿》看完了。
结局好突然,没想到山林是那么死的。
精卫…这个另东子魂牵梦绕的人,兜兜转转,最后居然以这样的方式再次出现在东子身边。
从东子在深圳与精卫别离之后,我就一直在想他们会以什么方式重聚。
21/6/13(摘自日志)
《北京爷们儿》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到现在仍是如此,没有之一。
但是我其实不太明白我为什么会很喜欢它。可能是因为太过斯文的自己内心对很能骂人又略带痞气的张东有一丝丝向往,又或者是因为对张东和精卫故事感到唏嘘。
距离我第一次看完这本已经有3年了,当时看书时的思绪已经不记得了。但那个护城河边的孤魂,却始终印在我脑海中。
24/8/3
其实这美丽的风景对我毫无意义,正如未来、理想之类的东西,它们飘渺得如一个屁,放过就闻不见了。
军队大院的孩子最牛,他们穿的军装都是四个兜的,老妈攒一个月钱为我买了个军挎包,他们硬说颜色不正是废品,我回家跟老妈吵了一架,老妈气得两天没吃下饭去。
那次的家长会是五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的总结,全班同学都站在后排罚站,家长坐在我们的位置上。其实要说也难怪小个刘生气,班里成绩表的后五位全是胡同里的孩子。小个刘越叨唠火气越大,最后她突然蹦出一句:“胡同里的孩子就是没好样的,升学率都让他们带下去了……”
这句话就像扔进茅坑的砖头,教室里“嗡”的一声就炸了。要知道屋里至少坐了一半胡同里来的家长,狼骚儿的父亲第一个跳了出来。他有三件看家本领——烧锅炉、喝酒、侃大山,不喝酒时是胡同里第一大贫蛋,邻居们都管他叫哨爷。
“刘老师,您是姓刘吧?”他挺费劲地从学生桌里钻出来,一直走到讲台前。“您是姓刘吧?是不是刘邓陶的刘?”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小个刘,讲台上像是一对相声演员在进行表演。
小个刘点点头,她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您什么出身?”狼骚儿爸爸眯着眼睛看她,看得小个刘直扭屁股。
“我们家贫农。”小个刘说这话时底气很冲,那时成分论的遗毒还很重,动不动就会有人站出来说自己是贫农,应该如何如何。
“贫农出身怎么当老师了?”
“我考的师范。”
“那你们家以前住哪儿?”
小个刘张着嘴,她连眨了几下眼:“这位家长请您回到座位上去,我们在开家长会。”
“咱今天得把话说清楚,人民群众的优秀子弟到了您们学校给教成这个样子,咱得挖挖思想上的根源,看看错到底在哪儿?对不对?”
下面立刻有几位家长大声应和着:“对!得刨刨根儿。”有个人居然小声嘟囔着:“上梁不正下梁歪,坏老师能教出好学生?”
狼骚儿的爸爸一脸得意,他接着问。“贫农怎么住大院里去了?”
“我爱人是营级干部。”小个刘的脸色很难看。
“你爱人是军人,是人民的儿子,那我们是谁?”狼骚儿爸爸看着下面的家长:“我们是谁呀?”
“我们是人民。”胡同里的家长跟着起哄道,那时我们在后面的已经笑得不成样子了,二头更是挤眉弄眼、洋相百出。
狼骚儿爸爸手指着小个刘:“您看看,您看看,胡同里的人民是最基本的群众,是无产阶级,是革命的,老子英雄儿好汉,我们的孩子怎么到了您的手里就成脓包了?我估计您父亲住的地儿还不如胡同呢吧?您说胡同里孩子没好样的,这么说您和你爹就更不是好人了,对不对?再说胡同里真没好样的?那东子怎么考了个第三呐?他不是胡同里长大的?”他抬手指着我,那次我的确考了个第三。
小个刘一个劲咽唾沫,她的手指死命地抠住讲台。可事到如此她还是不甘心认错,眼珠拼命往窗外翻。
哨爷本来想说几句就算,可人家没给他台阶下,于是越说越恼:“您还不服气是不是?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堕。我们把孩子交给学校是希望他们能学好,可现在的老师素质太低,人民拿钱养活着你们,人民拿钱养活着军队,可你们说什么胡同里的没好样的。这是什么阶级观?党是怎么教育你们的?胡同里没好样的你们吃谁喝谁哪?天上能掉下粮食还是能掉下来钢铁呀?我看你们这些老师首先得好好端正一下自己的思想,干部掉过来念是‘不干’,你们思想成问题了你们,校长呢?把你们校长叫来……”
“站住。”班主任大声喝着,她走到我身后:“我这是为了你好,将来你长大了就会感谢我了,现在的社会风气太乱。你是要考大学的,只有考上大学才能成为有作为的人,看看你们家那片排子房,有出息的都是考大学考走的,总共才几个?可考走了人家就不回来,这是为什么你得好好想想。”
而我则像长了虱子的公猴,抓耳挠腮,浑身刺痒。
我吓得脊背上直冒凉气,寒毛顺着凉气的方向全倒了,而嗓子里却像卡了根鸡毛,咳嗽了好几下声音才恢复过来。
傻逼青年过马路,鸡屎拉一裤,拣张糖纸擦屁股,越擦越黏糊。
二头突然笑起来:“你们家保证特臭,你爸是大屎,天天住在大屎馆里,你妈是不是天天领屎呀?”
有天下午上自习,山林突然被老师叫走了,我趴在桌子上犯困。刚闭上眼就发现自己到了桃花岛,黄蓉正等着我跟欧阳克比武呢。奇怪的是这个黄蓉怎么看都像精卫,而我使起降龙十八掌来竟呼呼带响,威风八面。我正要把欧阳克从树上打下去,突然觉得有人在旁边偷袭我,胳膊上竟被人射了一枚绣花针。我呼地坐直了身子,精卫正举着支铅笔准备扎第二下呢。
年轻的灵魂还没有意识到,那有人群簇拥的,渐渐远去的身影决定了我一生的走向,却再没真正回到我的生活,而短暂的相聚只是坐标的交点。
那古老粗大的松树拧着个地往上长,树干上一条条粗糙的筋落似乎在向人们诉说着时间的力量。
许久,我终于试探着,把手哆哆嗦嗦伸过去。精卫羞涩地扭过身子,肩膀还向后顶了我一下。可我却能感到她的后背好象有面小鼓“咚咚咚”地敲着,我轻轻楼着她,逐渐狂暴的心跳声再一次合拍了。“咚咚咚,咚咚咚——”这是青春的锣鼓,它在天地间回响着,放浪着,张扬着,这声音足以让飞鸟惊落,让鲜花闭合。我们热烈而笨拙地拥抱着,长久的拥抱让我们的呼吸逐渐粗重,而那想把对方融入到自己身体的执着,使我们谁也不愿意放弃。我艰难地寻觅着,那顽强而不屈的牙齿刚刚发育成熟。热切的、毫无结果的寻找让我找不到自己的所在,直到精卫最终揪住我的头发,而我也不得不低下头,这才找到她永远不必修饰的双唇。一股滚烫的液体将我们粘在一起,除了松枝于微风中瑟瑟抖动,我竟感觉不到任何东西的存在了。
“我—爱—你!!”我们弄不清这句话是谁先说的。
他眼里充满笑意,甚至有些赞赏的意味。“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对吧?”
我被他逗乐了:“您说得不对,我这叫儿媳妇怀孕,装孙子。”
数学老师不解地看着我,他使劲摇着头:“不知道你们的小脑袋里在琢磨什么,再过些年你就明白了,社会永远是不公平的,再过五百年都一样。”
有一回我收到封信,那信封上的字迹熟悉得让人困惑。我知道自己曾整节课地研究过这字迹,虽然只是个信封,可当时我脸上的皮像液体一样,一层层地往下流。
想来我们分开已经起六年了。我突然意识到,这六年的时光原来都是空白,那彻夜的无聊,淡淡的忧愁只是为了这一天。
我躺在沙发上,捧着肚子大笑起来。“好,好!没错,你的确是精卫。这些年就是没人骂我,活着都没劲。”
精卫把茶杯推到我面前,茶色碧绿,那暗绿色的叶子已经涨满了半个杯子。“你过得怎么样?有妻子了吗?”精卫问我。我不禁看了眼衣柜的镜子,自己一脸灰尘,胡子茬滋出了一毫米,已经好几天没刮了。“你瞧我这副德行,谁那么不开眼?”我本来就没有结婚的打算,再说当时我的确认为自己挺小的。“嫁给我”三个字,我只是在多年前的一个夏日对精卫说过,那是我跟她开的最过分的一个玩笑。近来我越发地瞧不起那帮连毛还没长全就急着忙着结婚的家伙,在电话里麻疯居然说二头已经结婚了,这个不开眼的东西!
“你这人个性太强。”
“个性多少钱一斤?”我突然打了个磕巴:“如果——如果在人的心目中总有个参照物在那儿摆着,恋爱就很难成功。即使结了婚,也是自欺欺人,我不干这种事。”我的胃疼得厉害,可能是刚才喝过啤酒后又着了凉风。
天空如一只巨大而无处不在的凶灵,它愤怒着、咆哮着,风里卷着为数不多的雨珠、土渣一类的东西,向他们扑过来,伞只能平举着顶向前方。我似乎感到整个世界都在与自己为难,对手是大地的淫威,天空的暴怒!成群的沙砾在脚下窜来窜去,似无数条打着死结的绳索,几乎让人无法站稳。一道利闪把天空撕破了,我伸手把精卫搂过来,“轰隆隆”的雷声把地面都震颤悠了。
我低头看精卫时,精卫也在看着我。我们死死扣住那圆润而微微颤抖的肩膀,像多年前在天坛,不!那时没搂住,我们让风吹散了。而今天这温暖熟悉的侗体再次偎依在怀里时,我已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了。我们相互扶持着前行,看那风有多厉害!看这雷能不能把人劈了!我真想把伞扔掉,让风从自己胸膛吹过去,把一切都洗刷干净。此时眼前已经空无一物了,心里那股东西一直在往上翻。我真希望此刻会化为永恒,就让我们永远这样走下去。永远的黑暗,永远的风!管它洪水滔天,管它天迸地陷,就这样走下去,直到化为白骨,为这狂风送行;直到梦想升成银河,长久地嵌在天宇。
阿三第一次来北方,路上他的鸟语不断,问这问那,居然连杨树都没见过。最后他实在把人烦坏了,我便指着路边的几匹骡子问他:“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马。”阿三立刻说。
“说你不知道,你就是不知道。”我装出副很耐心的样子解释道:“这叫骡子,你看看它的耳朵和尾巴,跟马不一样吧。这是驴和马一起生出来的。别看骡子个挺大,没用,是个太监。”
阿三边听边点头,一脸诚惶诚恐的样子。
“你知道骡子怎么来的吗?”我问道。
阿三很认真地摇了摇头。
“从前是没有骡子的,而且北方的驴也不怎么叫唤。后来有个商人从南方买回来一头母驴,你猜怎么着,这头驴特别爱叫唤,叫起来没个完,后来主人给叫烦了,就找了匹马弄它,结果一弄驴就不叫了。主人一高兴就让马天天干驴,后来这头驴就生了头骡子,骡子会干活。可就是不能生育。”说完我趴在车里哈哈大笑起来,山林大叫停车,他在公路上转了一圈儿,嘴才恢复过来。
阿三傻呵呵地坐在车上发呆,山林给了他一巴掌:“你要是再问这问那,我们就给你找匹马,你信不信。”阿三这才知道我在拐着弯骂他,他气得涨红了脸,嘴里蹦的都是广东话。不过以后他学乖了,我们的旅程也清静了不少。
我想不起怎么开口便扭脸向窗外望去,那一刻我陷入了沉思。窗外斜阳西照,金色夕阳下人流浪潮般的涌动着。这让我想起小时侯住在排子房附近玩儿,每当阴雨将至,成群的蚂蚁便会蜂拥着跑出来。这时我就会浇上一盆凉水,要是有开水就更好了。我特喜欢看那微小的紫色生灵悲惨地漂起来,它们在水面上拼命挣扎着,那无所依托的样子令人感慨。现在这夕阳下的人群又何尝不是这群蚂蚁呢?至少他们都那么忙碌。由此我想到自己,现在的自己是不是也是一只无所依托的蚂蚁呢?玩儿了命的挣扎却毫无意义。
很就没注意这座城市了,那是90年代初的一个秋天,北京越来越像前两年的广州了。远处还没有完工的大楼像城市脊背上暗灰色的纪念碑,它将天空切割成一条条荒芜的灰白色。枯叶纷飞,似雪如铂的落叶是北方秋天特有的风景,树叶子劈里朴噜地从树上栽下来,滚到地面居然还不安稳,稍有点儿风就会蹦着高地跳起来,挣扎着,歪歪斜斜地如狂暴的醉汉。经历了夏日骄阳的它们当然不甘心就此沉沦,正如人最终都将死去,树叶也最终都将落下来。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可落了这么多叶子,也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晚在护城河边有个孤魂整整转了一夜。我无所事事也无家可归。
走路对于我只是源于本能的行动。因为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会注意某些东西,而什么东西都能成为联想的源头。我平时总恨自己太多愁善感,今天好了,独自行着,什么心思都随夜色而逝,空白、可怕的空白、近乎纯洁的空白。此刻我终于理解,行尸走肉也是人生的一种状态。如果没有灯光,那人们自然也象习惯于阳光一样的习惯夜色。而发现灯火之后,人们便无法容忍长夜了。哀大莫过心死。这恰恰说明也曾活过。
最后我倚着河边的一棵树坐下了,护城河正在清理淤泥,据说清理完还要建造水泥河堤。
看着眼前支离破碎的护城河,我突然笑起来。山林死了,二头成了洋奴,狼骚儿离死也不远了。似乎只有自己活得不错,难道自己就那么窝囊吗?
秋风很凉了。我突然想起再过一个月就是圣诞节了。很多年前的一个圣诞节,自己好象对着天上的月亮发过个誓,是什么呢?不,好象那天也没有月亮,是在一条船上。
我不明白怎么会想起这件事?